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、十九届四中、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,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,有力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,按照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全区社会救助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》(内政字〔2021〕25号)文件要求,呼伦贝尔市民政局组织各旗(市、区)开展2021年度城乡低保、特困供养提标和补发资金工作。
截至2021年6月底,呼伦贝尔市各旗(市、区)均已完成城乡低保、城乡特困供养提标工作,为119870名低保对象补发提标资金2046万元,为7015名特困供养人员补发提标资金194万元。此次提标,城市低保标准提高50元,达到每人每月710元;农村牧区低保标准提高500元,达到每人每年5700元;城市特困人员保障标准提高65元,达到每人每月923元;农村牧区特困人员保障标准提高650元,达到每人每年7410元。
下一步,呼伦贝尔市将继续加强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资金发放工作,层层压实工作责任,切实加强监督检查,确保各项社会救助资金能够按时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,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。
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,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。民工在线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。
本网部分转载文章、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,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。
北京中农兴业资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主办 | 政讯通-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
民工在线网 mgzx.nmgzg.org.cn 版权所有。
联系电话:010-56232582 13391776757 010-56278284 13366461258 010-53386795
监督电话:18610822936,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:010-57028685
第一办公区: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;第二办公区: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
邮箱:qgzfyjsfzdyzx@163.com 客服QQ:321579164 通联QQ:3115014313